公司以不正当理由扣我工资本人于2009年6月10日至10月21日在天津理顺办公设备科贸有限公司工作四个多月,四个月中(试用期三个月)并未签署任何有效合同和保险,今日公司以 1.公司员工不得相互询问各自的工资 2.公司员工不得说不利于公司团结的话 3.3个月内未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任务,公司可以无条件给以开除 这三项理由开除本人,并扣发了当月工资 自我上班之日起公司并未提出任何销售目标,且本人也并未违法1.2项理由,本人曾要求公司拿出违法规定的证据,但是公司也没有拿出,坚持不发我当月工资,所以想和您咨询一下,工资没有多少钱,但是这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,希望得到您的帮助,维护我自己的利益,谢谢您!
另行通知: 您好!公司因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,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,要求补缴保险。公司虽没有与您签合同,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,若公司违法解除的话,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,合同无法履行的,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为大家提供最及时的法律服务! 在线QQ咨询: 476286185 940799062 1031848304 MSN咨询:tianjin_lawyer@hot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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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行通知:您好!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,也即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用法律的武器 捍卫法律的正义
另行通知:您好!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,也即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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